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
11月4日联合发布《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》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、个人自愿参加、市场化运营、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
实行个人账户制,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,年缴纳上限12000元
可自主选择每年都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
向个人账户缴存资金,即可享受税费优惠
可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、理财产品、商业养老保险、公募基金等
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
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,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、出国(境)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
可以按月、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
记者:姜琳
编辑:郭宝江、沈文
设计:杨轶群
新华社国内部出品
标签: